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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公司注册
公司注册发起人在公司注册过程中的责任
来源: web    日期: 2019-06-25    文字大小:      

  公司注册过程中作为公司发起人在公司尚未取得法人人格时,发起人的行为和公司行为往往容易混同,难以界定。今天我们公司小编就来说一下:公司注册发起人在公司注册过程中的责任。

  下面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发起人为例,看看发起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注册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注册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中我们公司小编寻找出了关于发起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过程中的责任的规定。

  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过程中,发起人依法筹办公司注册的各种事务,发起人在公司注册过程中的行为,直接影响到公司能不能成立,以及成立以后公司的状况。所以,发起人对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承担法定的责任。这些责任包括:

  1公司不能成立时的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是指发起人未能够完成注册行为,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没有成立。公司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成立。发起人都应当承担法定的责任。如果公司不能成立,对注册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对注册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以及对认缴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公司不能成立时,全体发起人都负有偿还因注册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的义务,也负有偿还认股人的股款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义务。对此而拥有权利的债权人、收取费用的人以及认购人可以要求发起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予以清偿、缴付、返还,被要求的发起人不得拒绝。注册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注册公司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只能改由实施注册行为的主体即发起人来承担。由于发起人之间的关系近似于合伙关系,因此各国公司立法一般都规定对此准用合伙的有关规定,即由发起人对注册行为所生费用和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至于发起人相互之间的责任承担,应按其约定或投资比例进行划分。

  3发起人对自己过失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发起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过程中,应当善意地履行好作为筹办人的义务,使股份有限公司能够顺利地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将依法继受注册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但是,根据本条规定,如果发起人在注册过程中,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导致股份有限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成立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将有权要求发起人赔偿这些损失。

  在实践中,公司有权向发起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有:

  发起人对公司所负担的注册费用因滥用而致使公司受损失;

  发起人因注册公司而得到特别利益或报酬,使公司利益减少;

  发起人用以抵作股款的财产估价过高而令公司受损;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发起人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过失责任,即发起人只对自己的主观上存在过失的行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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