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资公司注册,相信大家一定都有所了解,近年来,由于各种政策等因素,越来越多的创业者选择注册外资企业,接下来我们企业的小编就外资企业注册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为大家详细解答。
Q:外资被授权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登记时,是否需收取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A:外资被授权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登记时,无需收取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Q: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时,外资被授权局应当如何依法确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比例?
A:外资被授权局应当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等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比例。
Q:外商出资企业请求刊出挂号时,哪些景象下外资被授权局需求收取商务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A:归于仍在合法存续期间的外商出资企业请求刊出挂号时外资被授权局应当收取商务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的景象如下:
(1)触及特别处理办法的;
(2)在中国自由交易试验区内,出资自由交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内项意图。
Q:外商出资批阅制度改革后,外资被授权局直接挂号外商出资企业的法令适用准则是什么?
A:依据《修法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则,外商出资企业的挂号处理遵从以下法令适用准则:“外资三法”和“台胞出资法”有规则的,履行其规则;
没有规则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挂号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则。上述法令、行政法规没有规则的,适用有关外商出资企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家有关外商出资的其他规则。
Q:外商出资企业请求登记时,不触及特别处理办法但归于《外资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或允许类的,外资被授权局怎么登记经营范围?
A:外商出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不触及特别处理办法,但归于《外资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或允许类的,外资被授权局依照《外资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外商出资工业目录”予以挂号。在其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栏加注“(以上项目不触及外商出资准入特别处理办法)”,并收取《外商出资企业承诺书》。
Q:外资被授权局处理外商出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挂号时,是否收取商务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A:外商出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且原外商出资企业触及特别处理办法的,外资被授权局处理挂号时,依法收取商务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原外商出资企业不触及特别处理办法的,外资被授权局直接挂号,无需收取商务主管部门的存案文件。
Q:公司挂号机关怎么处理外商出资企业境内出资挂号?
A:外商出资企业境内出资的,被出资公司归于内资企业。被出资公司经营范围为《外资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舞类或许答应类项意图,公司挂号机关直接挂号;
被出资公司经营范围触及约束类项意图,公司挂号机关处理挂号时,应当收取商务主管部门的批文。外商出资企业不得在制止外商出资的范畴出资。
Q:外资被授权局处理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出资企业挂号时,是否收取商务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A: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出资企业,归于外资并购方式,外资被授权局处理挂号时,依法收取商务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Q:外商出资企业请求刊出挂号时,哪些景象下外资被授权局需求收取商务主管部门的存案文件?
A:港澳效劳提供者出资效劳交易协议项下的效劳业范畴,其成立的公司仍在合法存续期间请求刊出挂号的,外资被授权局应当收取商务主管部门的存案文件文件。
Q:外资被授权局在什么情形下收取《外商投资企业承诺书》?该承诺书对申请人签署有哪些要求?
A:外资被授权局对直接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设立、变更登记时,需收取《外商投资企业承诺书》;
该承诺书由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就是一些常见的外资企业注册存在的问题,希望可能你有的困惑在这上面都得以解决了,但是总会有一些新的问题的产生,所以希望你们在注册外资企业的途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们企业事务所,这样可以提高你的工作效率,减少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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